扩大国内需求 推动消费动能持续恢复******
【财经论语】
作者:依绍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市场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新一年经济工作提出明确部署,也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规划实施路径。
扩大内需战略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紧密相关。事实上,内需也是保证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要素。2021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9.1%,较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在稳定出口的同时,将扩大内需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成为必然选择。历史经验证明,内需和外需在一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发挥的作用不同。一般情况下,外需拉动在一国经济起飞阶段发挥巨大作用。经济繁荣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后,内需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服从并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理应成为新时代扩大内需的基本遵循。
消费作为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凸显。自2013年开始,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投资贡献率,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贡献率为57.8%,高于资本形成总额26.6个百分点;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5.4%,拉动GDP增长5.3个百分点,已成为我国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主引擎,在扩大内需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有效促进消费增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需要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增强消费信心。一是逐步提高城镇低收入户最低生活保障,加大对农村特定地区低收入者的帮扶力度,健全社会“托底”机制,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中向低收入人群倾斜,推动低收入群体收入稳定增长;建立健全工资性收入随企业利润增长动态调整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依法保护居民合法经营收入,有序以个人所得税等税制体系调节过高收入,发挥再分配调节机制的作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二是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引导农村地区以资源禀赋为依托经营特色产业,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差异化发展与产业链条延伸,稳步提升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支持建立商务领域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在农村地区建设养老、托幼、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技能培训基地,增加中低收入农民的可支配收入。
发挥流通环节吸纳就业功能。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知识分享等平台发展,以微经济实现兼职就业和副业创业,形成灵活多样的个体经济就业池,引导用工外包服务等平台规范发展,多渠道增加就业。支持小店发展,鼓励小店市场主体实施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打造“小而美”精品品牌。引导线上线下创业平台优化服务质量并减免服务费用,优化证照办理等政务服务,降低小店的线上线下创业成本,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优化新型消费供给,培育新型消费领域,优化免税政策体系,支持发展免税零售,引导免税零售企业实施差异化、多元化经营,构建良性竞争格局,有序增设免税城市和门店,拓宽免税消费空间。推动制造业与流通领域跨界融合,支持零售与批发领域的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逆向整合,建设柔性化供应链,实现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供给。优化发展与享受型服务消费供给,大力发展文娱、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产业,鼓励服务内容、业态与模式创新,推动服务消费场所的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升级,丰富购物中心等消费场所运动、康养、餐饮等业态配置,构建满足多元消费需求的一站式体验消费场景。
双向推进多层次城市消费体系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首先要高质量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优化城市核心消费商圈布局。推动集聚国内外优质消费资源,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增强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步行街、商业街、购物中心等地标式场所。其次要完善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推动补建和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覆盖率,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业态发展,支持搭载多元生活服务功能,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质量。再次要培育县域领先商贸流通主体,完善商业网点业态配置。加快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鼓励供销社、邮政等创新发展,依托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完善农村商贸流通综合服务水平,支持电商平台、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等赋能农村传统商业网点,以数字化技术、供应链管理等助推提质增效,发展新型品牌连锁业态。
1至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0%。
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3731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1至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0043亿元,同比增长5.3%。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9.9%。
(刘坤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15版)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