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今年计划再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
中新网北京1月6日电 (杜燕徐婧)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共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2023年,西城区将继续通过区域资源调整,区内外学位联动,推进学位保障工作,计划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西城区两会上了解到的。
优质均衡发展迈出新步伐
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围绕“巩固教育高原、打造教育高峰、做有温度的西城教育”的目标,守正创新,攻艰克难,团结奋进,在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双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优质均衡发展迈出新步伐。
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共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每个学区各增加2所初中学区派位学校,每个学区初中派位学校达到10所。
西城区启动19所“小而精”“小而美”特色学校建设,通过区领导联系学校、干部教师流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校园文化凝练、“大师营”等系列举措,推进这些规模较小的学校特色发展、高质量提升,构建美美与共、各具特色的教育生态,整体推动西城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
西城区启动“教师成长关爱工程”,涵盖四大方面16条举措,以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突破口,在提升师德素养、促进专业成长、创新激励机制、关爱身心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
在双减方面,通过推进作业质量提升工程、智学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提质增效,丰富课后服务供给等,将双减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同时,持续加强民办机构治理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负责人表示,2023年,北京市西城区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通过区域资源调整,区内外学位联动,推进学位保障工作,计划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
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北京市西城区将进一步实施“一校一案”,系统做好学校德育体系的建构,夯实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打造中小学一体化教师育德能力平台——“班主任节”,继续组织好“讲述育人故事”活动、区级优秀班主任、市级“紫禁杯”“我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以及德育干部协作组交流等工作,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升全员育德水平。
西城区将通过开展“见字如面”、“西城区开学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的爱国情怀。
西城区将配齐劳动教育必修课专职教师,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同时,将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全力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学校
负责人表示,2023年,西城区将继续推进6所中学“小而精”和13所小学“小而美”工程,帮助学校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环境和质量,实现内涵发展。积极开展多维度工作视导,通过专题研讨、校长论坛、学校展示等机会为学校“小而美”“小而精”建设提供展示平台。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了解学校在“小而美”“小而精”项目上的建设需求,协调资源,帮助学校解决急难问题,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强精品意识,将项目建设与学校整体办学相结合,发挥学校内在驱动力,通过精品项目引领、学校全方位发力、教委全过程管理,推动学校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
持续推进双减工作深入开展
西城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统筹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合作,为学校补充课后服务课程资源,丰富课后服务课程供给,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各学校将进一步做好课堂教学提质增效。通过开展“课堂+作业+评价”的实践与研究,指导教师在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信息技术应用、课堂教学评价、作业设计等方面不断提升,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加强校际间交流,达到智慧共享、共同提升。
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西城区教育部门将重点推进西城区云课堂评价系统建设项目,完善校园教学智能设施和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教学过程性评价能力提升。完成线上作业平台、英语课堂互动教学、五育融合评价体系等重点项目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将推进薄弱环节改造提升,增补完善各校校园信息化设施,包括校园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电子班牌、数字广播、ip电话、直录播教室、英语听说教室基础环境。重点保障“小而美”“小而精”学校信息化环境提升。(完)
西城区将以点带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积极为各类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创造有利条件,重点抓好智联教室试点项目建设和“智慧校园”融合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完)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